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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死刑存廢問題,找到了一本相當好的書。


 


所有問題都該看正反兩面的意見,正如同所有媒體都應該要有衡平報導一樣,不要利用公器強灌個人意見給閱聽大眾,應該提供正反兩面的見解,讓大家自己選擇。


 


1999年4月14日日本山口縣光市發生令人髮指的母女命案,兇嫌對於23歲的年輕媽媽先殺後姦,對於未滿一歲的女兒也狠下心置於死地,本村洋一從此踏上跟以前完全不一樣的命運,在司法中,為妻女奮鬥。


兇嫌是個18歲的少年,受到日本少年法的保護,法官基於本案"只有兩個生命"受損,基於慣例,判處無期徒刑,又因為適用少年法,只要坐監八年即可獲得假釋。


 


本村洋一怎能忍受這個殺害自己妻女的惡魔僅僅只要坐監八年就可以償還一切罪孽?況且他從未感受到被告誠摯的歉意。因此,本村洋一與檢察官聯手上訴,一定要改變日本的司法現況。


 


廢不廢死刑,是現在正夯的話題。廢了死刑,對被害人的人權怎麼保護?不廢死刑,對於罪犯的人權又該怎麼保護?著實是個兩難的問題。補上之前閱讀"無彩青春"的讀後感,大家就自行斟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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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司法史上堪稱里程碑的蘇建和三死囚案,獲得四方大眾各地的關注,這本書主要講的就是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


 


803月在汐止發生了吳氏夫妻命案,吳氏夫妻被發現遭人亂刀砍死在自己房內,當時年僅6歲的小兒,據說因此事大受打擊而造成日後肌肉萎縮。真相如何不知,只是有報導如此指出。同年8月,因為留在現場的一枚指紋,找到了嫌犯現役軍人王文孝。王文孝一開始接受軍事檢察官訊問時,坦承因為積欠電動玩具店老闆三萬多元,深夜思及此事心下煩躁,出來透氣時發現隔壁鄰居吳氏夫妻樓上的門沒鎖,因此潛伏進去打算偷錢。經過廚房時,拿了把菜刀,預計要是驚動屋主,打算恐嚇用。進房搜尋時真的就驚動了屋主,王文孝情急之下拿刀亂砍,兩夫妻身上共中79刀。事畢,王文孝將菜刀沖洗,又再放回廚房。


 


汐止分局借提王文孝後,王文孝的自白出現變化。犯案人數從原先他一人變成五人,還包括了他弟弟王文忠負責把風。警方因為不相信79刀全是一人所為,因此逼王文孝供出同犯。案發當晚稍早,與王文孝一起出遊的王文忠、蘇建和、劉秉郎就順理成章變成了共犯,王文孝的共犯共有3名,弟弟王文忠是把風的,因此只好再扯出另一名莊林勳。


 


事情的真相只有上帝以及當事人知道,我們只能以證據來判斷他們到底有沒有犯罪。檢方掌握的最有利證據,是三名嫌犯的自白。在三名死囚喊冤的時候,大家都問,那當初為何要承認?


 


大哉問!當初三人都以19歲之齡在警方沒有任何法定文件的情形下被捕,被逮捕的時候,沒人知道是為了什麼案件。之後是連續好幾個小時在警局做筆錄,警方偵訊期間發生什麼事只有上帝跟當事人知道。最後的結果就是,三人做了互相矛盾,有罪的自白。三人除了在面對檢警時承認犯罪之外,每次開庭都喊冤。


 


到底被刑求的自白能不能拿來當作最有利的證據?所謂「無罪推定」原則,在這個案子並沒有看到。一個民主法治重視人權的國家,最難能可貴的,是一個人在被證明有罪之前,都是無罪的。不是被告要證明無罪,而是檢察官要去證明被告有罪,而且不應該拿著鞭子逼他承認有罪,再把這個「證據」當作他有罪的唯一證明。


 


王文孝在隔年1月即遭到槍決,但蘇建和三人卻與司法纏鬥10幾年,歷經檢察總長提出三次非常上訴,被判了六次死刑,卻沒有哪一個法務部長執行了死刑。若改判無罪,那冤獄賠償是一筆無法想像的數目。三人的青春,因那一夜失去色彩,就這樣葬送在冗長的司法程序裡了。


 


讀畢,除了掩卷嘆息,沒有別的想法。蘇建和說,他無法接受指責他殺害吳氏夫婦,但他自己的父親卻是他害死的。蘇建和的父親,因本案奔波,最終因癌症,於2000年病逝於台大醫院。蘇父最終仍未等到兒子的無罪判決。


 


印象深刻的是本書封底,用了三個辯護律師跟三名死囚的幼年照片,當時的無猜模樣,誰能預料到日後誰會變成大律師,誰會變成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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